1、合同主体要明晰。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、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,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,并进行核对。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,是否与合同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。
2、工程监理人的确定。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,“工程监理”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,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。
3、相关的书面文件要齐全。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、施工图纸,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。
4、要在合同中加入增减项。在施工的过程中,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,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,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,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,与此相关的工期、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,并经双方签字确认。
5、合同中要规定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。
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,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:
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: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,不可抗力,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,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,工期相应顺延。
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: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,工期顺延;因甲方提供的材料、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,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,工期顺延。
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(三)次工程款的,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。
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,工期不顺延,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。
室内装修合同内容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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